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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 南充发布13条激励措施

    点击数:2848   来源:南充市工商联   发布时间:2024.10.17


10月16日,南充市出台《关于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聚焦进一步扩大有效需求、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全力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措施》从促进消费提质增效、推进企业快速成长等方面制定了13条政策措施。

《措施》中明确,对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银行机构向省内居民发放1年期及以上,且贷款用途为汽车购置、电子产品、住房装修、家电家具耐用品4类商品线下消费贷款,按照年利率1.5%、单笔不超过3000元给予居民1年期一次性贴息;符合条件的运营主体,举办线上线下促销活动,营业收入超过2000万元且比上年度同期增长5%以上,按其开展促销活动实际投入的30%给予补助,每户最高不超过30万元;累计组织来南入境游过夜游客达到500人次以上的旅行社,分类分档给予不超过12万元一次性奖励。

针对企业用工和融资需求,《措施》提出,在上述期间内,签订劳动合同招用新成长劳动力并按规定参加职工社会保险(新成长劳动力应为首次参保)的企业,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招工成本补贴。规上制造业企业新增银行中长期贷款且资金实际用于企业生产活动的,按年利率1.5%给予不超过半年的一次性财政贴息,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措施》还提出,实施工业重大项目竣工投产激励,符合条件的单个项目,可获得不超过800万元激励;针对促进工业企业产能加速释放,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可获得最高200万元激励;实施建筑业企业生产增长激励,符合条件的建筑企业,可获得最高40万元激励;实施商贸企业经营增长激励,符合条件的批发企业可获得60万元激励、商贸零售企业可获得最高40万元激励、餐饮企业可获得20万元激励、电商企业可获得最高25万元激励;实施肉牛稳产提质激励,在省级财政奖励的基础上,再按照每头100元的标准给予激励;对采取自营、联营方式统一核算并首次达到规模的运营企业,按照销售额(营业收入)分档给予激励;继续实施“转企升规”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