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业贿赂类
彩宝:
商业贿赂是一种职权职务性利益交换行为,是经营者为争取交易机会,暗中给予交易对方有关人员和能够影响交易的其他相关人员以财物或其他好处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金桐:
商业贿赂是市场经济的毒瘤。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还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同时,该行为也严重地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一起来看看本期漫画吧。
金桐:
戴夫人的行为不仅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权益,还给公司带来了名声与经济的双重巨大损失,真是得不偿失。
彩宝:
是啊,而且企业家们要时刻谨记,在经济往来中,企业及其员工既可能成为行贿对象,也可能成为行贿人;既可能由此产生相应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风险提示】
1、行贿行为:一种情形是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或者以各种名义给予的回扣以及手续费的行为;另一情形是企业之间交往中,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对方公司、企业或者相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
2、受贿行为:企业、公司、单位员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
3、单位贿赂行为:即企业、公司、单位,为了企业利益,以企业名义做出的行贿行为或者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业务往来中收受财物、回扣、手续费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防控提示】
1、企业应当树立合法经营意识和诚信经营理念,培育良好的文化氛围,增强社会责任感。
2、企业应当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审批流程,从源头上断绝商业贿赂的可能性,并加大纪检监察和相关部门间的监督力度。
3、企业应当加强员工的教育培训以及反商业贿赂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其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的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关联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三条【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一百六十四条【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八十五条【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第三百八十七条【单位受贿罪】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前款所列单位,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受贿论,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三百八十九条【行贿罪】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第三百九十条之一【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或者向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行贿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第三百九十一条【对单位行贿罪】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财物的,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三百九十三条【单位行贿罪】
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合同诈骗类
彩宝:
金桐,合同是企业从事经济活动取得经济效益的桥梁和纽带,同时也是产生纠纷的根源。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堵塞合同管理漏洞非常重要。
金桐:
是啊,在办案过程中我们发现,一些企业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行为,损害了企业利益,提高了交易成本。今天我们就从李老板的故事入手,给大家讲讲合同诈骗。
金桐:
李老板为了还自己的赌债,在明明与对方签订合同的前提下,私自转卖货物,拿着钱财继续赌博,严重违反了双方的合同约定,不仅给合作方造成损失,自己也将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
彩宝:
所以呀,企业签订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以及诚实信用原则,如果故意隐瞒事实,用虚假的信息与人签订合同,或者不正确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而获取利益,就会涉嫌合同欺诈,甚至可能涉嫌合同诈骗犯罪。
【风险提示】
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或者履行合同。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跑。
5、其他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对方当事人钱财的行为。
这五种行为,情节严重的,都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
【防控提示】
1、企业应当树立诚实守信的企业发展理念,注重加强自身经营行为的管控,切勿因贪图利益而背信弃义,实施违反法律法规禁止的经营行为,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及严重的信誉危机。
2、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合同监督管理制度,严格把控合同签订的过程,合同签订之前做好调查,对合同相对方的企业资质、合同履行能力、提供的担保进行详细调查核实。
3、企业应当对员工进行经营风险意识和《合同法》的教育培训工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出现无法正常履行的相关情形时,应及时作出判断,涉嫌合同诈骗犯罪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有效防控合同诈骗事态的发生发展,尽可能减少企业损失。
【关联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三)串通投标类
彩宝:
招标、投标是一种竞争性很强的市场交易方式,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金桐:
是的,企业如果通过串通投标的不正当手段排斥他人的正当竞争,就会使招投标活动丧失其原有功能,进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金桐:
余、迟、顾三人在投标过程中私下勾结,互相串通压低投标报价,损害了招标方和其他投标人的利益,扰乱了正常的招投标秩序,将受到严厉的法律制裁。
彩宝:
企业应从提高自身竞争力出发,努力提高业务水平从而增大中标可能性,要摒弃侥幸心理,远离法律红线,共同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风险提示】
1、企业作为招标方时,与投标方相互串通,事先将招标底价透露给投标方,损害国家、集体利益或者第三方利益。
2、企业作为投标方时,与招标方私下勾结,串通投标,根据招标底价确定投标报价、中标价格的或者主动与其他投标方相互串通,在投标过程中,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的行为及在其他投标方要求串通时,被动参与,配合串通投标。
这几种行为情节严重的,都可能构成串通投标罪。
【防控提示】
1、企业应当树立合法经营意识,不论作为投标方还是招标方,都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招投标。
2、企业应当设立严格的保密制度及责任人制度,在招投标过程中,按照保密制度,对招投标的相关数据进行保密,并确保数据保密责任到人。
3、企业应当对员工进行教育培训,确保本企业员工不因蝇头小利主动实施串通招投标行为。同时,谨防员工在无意识的情形下泄露招投标相关数据,被其他企业利用。
4、企业一旦发生招投标泄密情况,涉及串通招投标时,应当主动向司法机关报案并配合调查,积极采取补救措施,降低承担刑事责任的风险。
【关联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三条【串通投标罪】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遂宁市检察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