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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出台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

    点击数:29244   来源:遂宁市工商联   发布时间:2023.08.28

为进一步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提振民营企业信心,激发民营经济活力和创造力,促进遂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遂宁市出台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

一是坚持市场准入平等。主要是鼓励和引导民营经济组织进入法律、行政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对民营资本完全放开以及支持民营企业平等参加政府采购等方面给予支持。

二是培育壮大市场主体。通过财政资金分类施策,加强对大中小市场主体梯度培育,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

三是开拓国际国内市场。从激发消费市场活力和鼓励企业就近供应链采购拓展本地市场,鼓励民营企业参加境内外大型展会和设立境外分支机构支持企业拓展国际市场。

四是支持企业科技创新。主要是支持民营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协同攻关、加强研发投入和成果转化应用,以及支持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推广应用等。

五是强化转型升级发展。从鼓励企业实施技术改造项目和数字化转型等方面推动传统产业的改造升级,实现从制造向“制造+服务”转型升级。

六是加大财税金融支持。从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完善融资风险补偿机制、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降低担保费率、为民营企业提供精准金融服务等方面破解企业缺资金难题。

七是降低市场主体经营成本。从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用电、用气的供应等方面出台降低企业生产成本的措施。

八是强化企业人才队伍建设。针对企业反映的用工难、人才引进难等问题,采取建立民营企业急需紧缺人才需求台账,定期发布人才招引目录等新举措,提出订单、定向培养产业人才,畅通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定通道等措施。

九是打造法治高效政务环境。从执法司法方面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民营企业家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环境以及建设多功能全方位的服务平台,实现免申即享、“一站式”“一对一”办理等方面打造法治高效政务环境。

十是营造尊商重商社会环境。从对重点民营企业帮扶、搭建政企联动平台,对民营经济人士的梯次培育和评先选优、评价激励,以及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等方面营造民营经济发展良好环境。


责任编辑:牛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