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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朝天区工商联出台所属商会管理办法

    点击数:6427   来源:广元市朝天区工商联   发布时间:2022.05.05

为充分发挥商会作用,助推建设繁荣和谐美丽幸福现代化朝天,朝天区工商联近日制定了所属商会管理办法,从规范经营、指导管理、规定变更等方面进一步规范所属商会建设,促进商会有序发展

加强所属商会管理考评,“划红线”明底线,引导商会依法依规有序经营。将乡镇(街道)商会、异地商会、行业商协会、园区商会等进行统一管理,明确商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履行社会责任等职责。按照规定收取会员会费,商会经费用于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禁止在会员中分配使用。工商联对商会会长、秘书长履职工作进行考评,考评连续2年不合格的,提出罢免或解聘建议。

指导商会强化自身管理,崇民主善思谋,提高商会组织运行整体效能。要求商会坚持民主办会,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集体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商会领导班子要制定并落实商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汇报,公开会费收支情况及财务资产等信息,广泛接受会员和社会监督。商会要及时报告活动举办、主要负责人出国(境)、创办刊物等重大事项。

引导商会规范变更事宜,守程序讲规矩,提升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水平。商会按照规定按时换届,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经理事会2/3表决通过,并报区工商联、区民政局批准同意,延期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商会变更名称、住所等信,均需履行民主程序,报区工商联审核同意,向区民政局申请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