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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商会优势 积极推进经济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

    点击数:51418   来源:省丝路经济带投资合作商会   发布时间:2021.12.14

12月3日下午,四川省丝路经济带投资合作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筹备会议,在会长单位-中融国城建设有限公司顺利召开。省工商联维权处二级调研员何全清,商会会长、中融国城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骆长文等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北京大成(成都)、广东广和(成都)、四川舟楫、四川明炬、上海申浩(成都)、四川一上、四川显生、四川致高(天府)、四川益州等10余家律师事务所应邀参与,并积极要求加入调解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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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工商业联合会 《关于推进商会调解 加强诉调对接的实施意见》(川联发〔2021〕72 号)精神,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决定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与会人员充分认识到,商会调解是社会组织参与协同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商会调解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 面”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实践,对于推动民营经济领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促进商会调解规范化发展、为民营企业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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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会调解以民营企业的各类民商事纠纷为主,包括商会会员之间的纠纷,会员企业内部的纠纷,会员与生产经营关联方之间的纠纷,会员与其他单位或人员之间的纠纷,以及其他涉及适合商会调解的民商事纠纷。 

在此之前,已经有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工商联《关于发挥商会调解优势 推进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建设的意见》,《四川省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等法规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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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会秘书长周延明、秘书处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会员单位代表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