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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全面推行“管委会+公司”管理模式 实现工业园区投融资良性循环

    点击数:6355   来源:乐山市工商联   发布时间:2021.07.23

在工业园区建设、招商、管理中,“建设资金的筹集”是最核心的问题。工业园区建设90%依靠财政投入,在当前的财政负荷环境下,依靠财政投资建设,园区资金投入捉襟见肘在“政企分开”和规范政府负债空间的行政要求下,要让园区管委会全面承担融资、建设、招商、管理等职能也十分困难。采用“管委会+公司”模式,成立专业运营公司和管委会共同承担开发区建设运营和管理工作,逐步实现由政府主导型向市场主导型的转变,是当前环境下,解决园区融资建设和发展的可行之策。

推行“管委会+公司”模式,可以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功能,把原来由管委会独自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能和开发建设运营职能,转变为由管委会和园区运营公司共同承担,从而实现“政府+市场”共治,行政管理和市场化运营相辅相成,并驾齐驱。园区发展规划、政策制定和社会事务管理由管委会承担;而融资开发、园区设施建设、招商项目落地、入园企业服务等功能则由管委会和公司共同承担。

现有的国有园区建设开发公司授信额度普遍较低,优质抵押资产匮乏,融资渠道狭窄,导致园区的总体开发、配套建设速度缓慢。其主要原因是各地都把园区公司作为了园区管委会的附属平台公司,仅仅作为了一个融资工具,而不是把园区公司作为独立经营主体,进行市场化、专业化的运营,导致成长性不足、市场交易逻辑不清晰、风险高企、融资经营手段不充分。

建议工业园区积极推行“管委会+公司”模式,并开展五个方面的完善工作。一是厘清管委会与公司功能,根据开发区整体规划和产业发展需求,基于“政府+市场”的理念,将适合市场化运作的开发运营功能逐步明确,下沉到公司层面。二是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开展好平台公司法人治理,要按照投资融资的需求,以具体项目和收益为核心,摒弃政府主导型的治理模式,搭建能够参与资本运营和市场竞争的独立合格主体。三是建立完善的组织管理体系,在管委会层面进一步夯实内部管理基础,在公司层面建立市场化的企业制度,完善管委会和公司组织管理体系,建立适配的管控和协作机制。四是加强四资建设,即资源、资产、资金和资信建设。充分发挥政策性资金的效用,将争取到的国家省、市的各种政策性补贴,作为公司的注册资本金或项目资本金,充实公司资本实力,加大项目资金,为其向银行贷款创造条件。资信是融资的重要条件,企业增信要充分利用政府财信,强化公司的财务管理,要做好各个授信评级工作,必要时可以聘请高水平的评级机构对公司进行财务分析和信用评级。五是园区建设项目的包装生成需要以投融资平台公司作为主体,提前做好融资准备。在项目融资准备方面,要事先规划好,既有全局性的融资准备方案,更要有具体到每个项目的不同融资规划方案,尽量做到方案做出来就能用,用上了就能筹集到资金,实现策划一笔,融资一笔,建设一笔的良好开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