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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建立四类机制 保障一流营商环境创建

    点击数:12456   来源:资阳市工商联   发布时间:2021.07.12

一是建立领导机制。成立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市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强化对全市营商环境工作的领导督导,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分管领域营商环境工作,市委、市政府有关副秘书长和市级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各司其职,共同推动全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二是建立责任机制。根据创建工作需要,成立12个工作专班,明确牵头部门和协同部门工作职责,督促责任单位履职尽责。针对每项具体工作任务建立了横到边、纵到底的责任制,逐一定目标、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间、定奖惩,建立“一切工作具体化、具体工作项目化、项目管理责任化、责任落实高效化”的责任机制。

三是建立考评机制。出台《资阳市营商环境年度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建立“日登记、周调度、月通报”工作机制,将营商环境整治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在考核中体现出工作表现的好坏,对完不成营商环境优化任务的部门实行“一票否决”,倒逼担当作为、责任落实。

四是建立宣传机制。举行创建一流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政府网站和“两微一端”等新闻媒体,多角度、多频次、全方位地宣传报道创建全市一流营商环境的显著成果和积极变化,推动形成了“营商环境无小事”“优化营商环境、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