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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印发《广安市外来企业投诉处理办法》

    点击数:9094   来源:广安市工商联   发布时间:2021.01.11

为推动全市各级外来企业投诉工作机构规范、高效、妥善处理企业投诉,切实优化营商环境,近日,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广安市外来企业投诉处理办法》主要规定了投诉事项、投诉受理、办理方式、办理程序、处理结果等内容。《处理办法》分为总则、投诉事项的提出与受理、投诉事项的办理与督办、责任追究、附则等5章,共28条

《处理办法》主要规定了市、县(市、区)政府外来企业投诉中心管辖权,投诉事项,投诉应当提交的材料,投诉书内容,投诉方式等。要求外来企业投诉中心收到投诉后,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处理办法》规定的投诉,及时受理,并书面告知投诉企业,及时回应企业期盼。重点规范了外来企业投诉的处理,要求外来企业投诉中心办理行政性质的企业投诉,应当通知被投诉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和依据。外来企业投诉中心要组织投诉企业、被投诉行政机关当面协调,听取各方陈述、申辩,并依法提出处理意见,作出《协调意见书》,及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处理办法》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