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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全力压缩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办理时限

    点击数:5762   来源:遂宁市工商联   发布时间:2020.05.11

  近日,遂宁市印发《关于实施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提升营商环境的通知》,明确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实施范围、工作程序等,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促进企业复工复产。

  《通知》对符合告知承诺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法定时限分别由60、30个工作日压缩至2个工作日内。

  《通知》明确办理程序:对于选择告知承诺制审批的申请人,由审批部门告知所需事项;申请人必须签署承诺书,对愿意承担不实承诺和违反承诺的法律责任等内容作出确认和承诺;审批部门对承诺书、环评文件等要件进行形式和规范性审查;审批部门将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在官网公示,公示时间报告书不少于10个工作日,报告表不少于5个工作日。

除压缩办理时限和办理程序外,《通知》还对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情形进行了明确: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各类自然保护地范围内的项目,以及审批后发生重大变动重新报批的,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申请人有不良信用记录或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列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三个配套文件规定的限期整改名单或者“黑名单”的编制单位、编制人员编制的,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选线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的,不适用告知承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