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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减免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中小企业房租

作者:徐飞    点击数:4671   来源:广元市工商联   发布时间:2020.03.16

 近日,广元市财政局、广元市国资委联合印发《关于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和市属国有企业减免中小企业房租的通知》,对承租市国资管理中心、市属国有企业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实行房租减免。
  对疫情防控期间暂停营业的茶楼、旅行社、个体诊所、培训机构、幼儿园、按摩美容等相关行业,免除2月份的市级国有资产租赁费用,其余行业2月份租赁费减免70%。间接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原则上转租人不享受减免政策,出租主体应督促将减免租金全部落实到实际经营承租人。符合条件的承租企业直接向出租方提交减免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疫情防控期间,应尽量避免人流聚集,建议通过网络、信函、电话等方式申请。
  经初步测算,广元市级行政事业性单位(不含企业)经营性资产减免资金71590元、减免70%租金705853元,合计减免77744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