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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开辟五条通道做实十五条便民惠企举措

    点击数:3808   来源:乐山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0.02.14

为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乐山市生态环境局出台《支持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便民惠企十五条措施》,助力战“疫”。

一、开辟医疗机构帮扶“专用通道”,全力确保始终“两个安全”

实施专业对口定点帮扶,抽调专人、成立专班实时掌握医疗机构情况,开辟专门医疗废物安全处置通道专门包装,专门标识,优先收集,优先处置,强化医疗废水收集、处理、排放等监督检查,始终确保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医疗废水安全排放“两个安全”。

二、开辟环境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全力确保高效便民利企

实行环评行政审批“绿色通道”,推行 “非接触式”服务、“不见面式”审批,在满足环境安全和防护相关标准要求的前提下,部分用于肺炎诊断的X射线影像设备豁免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辐射安全许可手续,部分新建、扩建医院项目先建设、后审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项目实施备案。

三、开辟环境技术支撑“快速通道”,全力确保问题快速解决

对医疗机构和疫情阻击战紧缺物资生产企业环境监测需求优先安排、优先取样、优先分析,开设“空中环保课堂”,为企业提供环保治理技术和信息咨询支持。

四、开辟环境政策支持“特别通道”,全力确保企业正常生产

科学执行疫情期间行政执法自由裁量,优先调查、优先处理医疗领域生态环境信访投诉、违法案件,对医疗卫生机构因疫情防控需要发生轻微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免于处罚。加大绿色信贷环境信用支持,加大复工复产现场指导力度,强化治污原料保供,确保民生项目、疫情保障物质生产企业治污设施正常运行。

五、开辟生态环境服务“保障通道”,全力确保服务无缝畅通

开通疫情期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便民惠民24小时专线电话,实施专人包片指导,掌握工作动态,指导重点工作,协调解决问题。

此外,针对疫情防控急需项目环评审批“绿色通道”,下发《关于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简化相关建设项目环评手续的通知》和《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期间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技术评估工作的通知》,明确属疫情防控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试验类建设项目,可采取“告知性”备案、开辟审批“绿色通道”、特事特办等形式及时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同时,对急需疫情防控急需项目落实责任人,明确专人对接,对审批及技术力量进行整合,优化专家指导队伍,对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涉及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指导,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可防可控。同时,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对需要与建设单位进行沟通的,尽可能采取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便捷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