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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率先尝试引入民营资本开展应急转贷纾困业务

    点击数:4221   来源:乐山市工商联   发布时间:2020.01.10

近日,乐山市出台《乐山市应急转贷纾困业务补助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尝试引入民营资本开展应急转贷业务,进一步改善全市企业融资环境,缓解企业转贷难题,积极防范和化解企业资金链断裂风险,保障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管理办法》采用政府公开采购服务、财政资金奖补方式,引导以民营资本为主的金融机构开展应急转贷纾困业务,解决中小企业转贷困难问题。《管理办法》共10条具体政策,明确了应急转贷纾困业务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准入条件、服务对象、财政补助方式等重要事项,力争3年内转贷规模超过80亿元。《管理办法》规定从事该项业务的金融企业须将收取转贷企业的资金使用费年利率降至12%以内。此举既能有效降低转贷企业的融资成本,又能调动金融企业从事应急转贷业务的积极性。《管理办法》项目正在走政府采购程序,2020年1月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