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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出台15条措施鼓励企业稳定和扩大就业

    点击数:4199   来源:遂宁市工商联   发布时间:2019.11.27

近日,遂宁市出台《遂宁市鼓励企业稳定和扩大就业政策清单》,力促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在扶持创业企业方面,对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达到现有职工人数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规定给予最高额度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按规定予以贴息。对大学生创办企业吸纳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奖励,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

在稳定企业岗位方面,对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贫困劳动力,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适当的岗位补贴。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吸纳10人以上的,作为就业扶贫基地,并一次性给予不低于5万元的奖补。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按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50%的标准返还。

在支持企业职工培训方面,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举办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创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支持企业强化岗前培训、在岗职工提升培训、困难企业职工在岗培训等项目,并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参保职工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取得专业类职业资格证书,可按规定申领技能提升补贴。对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根据吸纳人数,按照200元/人·月给予生产经营主体职业培训补贴。

在就业创业服务企业方面,鼓励企业吸纳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并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组织贫困劳动力到企业就业按规定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全面推进"遂宁人社事、最多跑一次",为企业享受各项扶持政策和服务提供便利。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鼓励企业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和购买专业化的人力资源服务。

截至目前,全市共组织开展了“遂宁市2019年春风行动大型招聘会”、“全市就业扶贫现场会”、“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周”等各类活动168场,累计提供各类岗位信息9.8万余条,入场求职人员8.6万余人次,近5.41万余名求职者现场与企业达成意向性用工协议,求人倍率达1.25。为255户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资金905.18万元,受惠职工达3.7万人;为304名企业职工,发放技能提升补贴48.75万元;为2户企业发放阶段性困难稳岗返还资金154.21万元。为小微企业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290万元,带动就业338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11155人,就业技能培训6222人,岗位技能提升培训248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