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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建立检察机关与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

    点击数:4762   来源:达州市工商联   发布时间:2019.09.04

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精神,进一步强化履职担当,搭建沟通协作平台,服务和保障我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达州市检察院、市工商联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与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的实施意见》。

《意见》指出,工商联、检察院着力构建“三机制”。一是健全日常联系机制。每半年举行一次联席会议,深入了解民营企业家的司法诉求,研究加强和改进工作有关措施。二是建立法律保护机制。检察机关依法保障民营企业诉讼权利;依法履职促进减少行政差别化对待;依法打击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各类罪犯;加强对涉及民营企业诉讼活动的检察监督;对涉及民营企业的重大案件开展回访工作。三是健全民主监督机制。推动民营企业家中的党外人士和工商联、商会工作人员担任特约检察员,研究相应检察工作时充分听取工商联意见;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当做犯罪处理;互相通报对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意见建议的办理情况。着力实现“三联合”。一是联合调研。每年围绕民营经济发展的司法保障,确定调研主题,联合开展调研;日常工作中发现相关问题可共同组织专项调研,共享调研成果。二是联合开展培训宣传。根据需要联合开展民营企业法治宣传和专题宣传,主动对接民营企业的司法需求。三是信息互通共享。发挥工商联企业维权服务平台的作用,实现涉民营企业相关信息的互通共享;共享涉民营企业保护的典型案例,有针对性推进法治宣传和警示教育;检察机关认真督办并及时反馈工商联反应的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司法诉求;共同帮助民营企业健全制度,加强管理,合法经营,健康发展;推动检察机关与行业商会、行业调解组织搭建非诉调解平台,建立健全衔接联运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