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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工商联组织民营企业家参加省检察院“检察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

作者:苑光敏    点击数:5392   来源:维权处   发布时间:2019.08.26

8月22日上午,应省检察院邀请,省工商联副主席胡景寿带队,省工商联兼职副主席濠吉集团董事长严俊波、四川省茶业集团董事长颜泽文、四川巨洋集团董事长喻小春,省商会副会长成都特缆董事长何建军、金房物业集团董事长闻涛,省工商联执委仁壹建设董事长张仁义等民营企业家到省检察院参加“检察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省检察院检察长冯键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统战部二级巡视员李明全,省检察院在家副检察长、各部室负责同志及省委统战部经济处、省工商联维权处相关同志参加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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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会上,胡景寿副主席和民营企业家们详细了解了全省检察机关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工作开展情况,并围绕检察机关如何更好地发挥检察职能,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发表了意见建议。胡景寿副主席代表省工商联对检察机关为民营经济发展所做的努力工作表示感谢。他谈到,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系列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决策部署,高度重视和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出台了一系列保障民营经济司法政策文件,聚焦民营经济领域现实法治难题,精准发力破解,为优化我省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我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希望各级检察机关与工商联继续加强合作,共同推进“民营企业绿色通道”建设,加强涉企控告、申诉、维权案件的跟踪督办和回访,共同为民营企业打造更宽松、更便捷、更优质的司法环境。建议检察机关进一步把“川检10条”等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做实、做细,加强对涉企诉讼活动的检察监督,建立涉民营企业案件数据库和各级检察机关定点联系民营企业、商(协)会制度,加大对新兴业态等领域法律问题调研,提出可行性司法举措,加强对民营企业的法律宣传及政策引导,推进“法治民企”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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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健检察长在讲话中表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全省检察机关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杜绝差异性、选择性司法,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四大检察职能,更好地运用司法手段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努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抓实各项举措,进一步完善与工商联的联系机制,多渠道把握民企需求,重点抓好涉民企立案专项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坚决防止挂案现象,提升服务水平,切实增强民营企业获得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