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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建立市检察机关与市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

作者:母晓维    点击数:4820   来源:广元市工商联   发布时间:2019.08.19

近日,广元市检察院与市工商联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与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的意见》,加强工作沟通联动,切实保障企业家合法权益,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年至少举行一次联席会议,听取民营企业家司法诉求,研究加强和改进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建立联合调研和宣传培训机制。围绕民营经济发展、产权保护、司法保障等相关问题,联合开展专项调研,收集意见建议,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助力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提升。积极开展对民营企业法治培训、警示教育和宣传工作,主动到民营企业了解司法诉求,共同帮助民营企业家提高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三是建立民主监督机制。检察机关在聘任特约检察员时,优先考虑民营企业家中的党外人士和工商联、商会工作人员担任,注重听取意见建议。四是强化检察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全方位保护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界限,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重视打击与保护的关系,依法准确适用、及时变更强制措施,保护好民营企业财产权及其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对符合法定和解条件的民事诉讼监督案件,检查机关可邀请行业商(协)会或行业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并根据调解情况依法作出相应处理。检察机关对办案中发现的民营企业管理漏洞和经营不规范问题,找准管理风险和制度缺陷,及时制发检察建议,工商联要有效运用检察建议,积极组织民营企业开展风险排查、法律“体检”,共同帮助民营企业健全制度、加强管理。五是建立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利用工商联法律维权服务平台、12309检察服务平台,畅通民营企业问题反映、受理及投诉、控告、申请法律监督等渠道。及时共享涉民企业保护的典型案例、执法司法标准、调研成果,及时互相通报对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意见建议的办理情况。监察机关要及时将对民营企业的司法诉求,特别是有关案件处理情况、办理结果及时反馈工商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