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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旺苍县建立检察机关与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

    点击数:4617   来源:广元市旺苍县工商联   发布时间:2019.08.02

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精神,服务和保障非公有制企业健康发展,共同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有关情况,广元市旺苍县人民检察院和工商联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与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的意见》。

《意见》从提高思想站位、建立健全联系沟通机制、提升服务针对性和实效性等方面提出了专项工作、联动调解、民主监督、监督参与、依法保护、风险预警防范、宣传教育、信息共享、联合调研、联络协作等10项机制措施,对检察机关加强与工商联沟通协作,提高服务非公有制经济的能力和水平提供了具体指引。

《意见》确定双方每年将定期召开主要领导参加的工作座谈会,县工商联将围绕涉及全县民营经济发展的重大法律问题和司法保障问题,每年与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专题联合调研;县工商联将推荐民营企业家和工商联、商会代表人士担任特约检察员等。同时,县工商联及时收集民营企业涉法涉诉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向检察机关反馈民营企业关于产权保护、法律服务等方面的司法诉求,共同做好预警应对工作,让民营企业切实感受到检察服务在保障民营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意见》要求县工商联要与检察院共同努力,针对民营企业在法治建设方面存在的短板和薄弱环节,通过开展法律维权、法治培训、法律进企业进商会进工商联等一系列活动,不断激发全县民营企业“依法治企”的内生动力,打造“法治民企”工程。

《意见》的出台旨在正确把握中央关于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坚持把服务和保障非公有制企业健康发展作为服务大局的重要内容,依法严厉打击侵犯非公有制企业权益犯罪,妥善处理非公制企业及其工作人员涉嫌犯罪案件,积极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切实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和发展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