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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高县工商联采取三项措施及时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对“6.17”长宁地震的指示精神

    点击数:4870   来源:宜宾市高县工商联   发布时间:2019.06.24

2019年6月19日,宜宾市高县工商联召开干部职工会,及时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对“6.17”长宁地震的指示精神,采取三项措施,帮助非公经济企业应急处置灾后的生产工作。

首先,在职工会上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对“6.17”长宁地震的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对“6.17”长宁地震的重要批示精神,传达四川省委书记彭清华同志“6.17”长宁地震的的批示和省委常委会议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6.17”长宁地震的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对“6.17”长宁地震的重要批示精神的会议精神,传达市委书记刘中伯同志的批示和市委“6.17”长宁地震指挥部第一次会议精神,传达了中共高县县委十四届107次常委(扩大)会议精神。

其次,结合高县工商联的职能职责,研究制定了三项工作举措,落实县委李康书记的讲话和黄修国县长关于灾后重建的工作安排以及县纪委监委李德勤书记提出的纪律要求。一是设计“6.17”长宁地震受灾情况统计表,分发到全县非公经济企业和高县土火锅商会、高县沙河豆腐商会以及高县装饰建材商会,对全县非公经济企业的受灾情况进行全方位的摸排,进一步全面了解全县非公经济企业的受灾受损情况,做到家底清、情况明。二是及时汇总“6.17”长宁地震受灾受损情况,向宜宾市工商联、宜宾市总商会报告,积极争取宜宾市政府副市长王力平和宜宾市工商联的关心和帮助。三是立即沉下去,到第一线走访受灾受损民营企业,了解民营企业受灾受损情况,及时沟通、协调县级相关部门的灾后恢复生产相关政策,帮助民营企业积极应急处置灾后生产工作。

职工会后,高县工商联把党员干部职工分成两个组,一组由工商联秘书长负责,密切与非公经济企业联系,沟通、了解、填报《高县工商业联合会(商会)长宁“6.17”地震受灾情况统计表》,以便及时汇总上报;另一组由工商联副主席负责,走访第一线了解民营企业受灾受损情况,帮助民营企业及时解决灾后生产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