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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大安区工商联法律服务中心成功挽救一起濒于瘫痪企业

    点击数:5131   来源:自贡市大安区工商联   发布时间:2019.06.13

近日,自贡市大安区工商联法律服务中心、区民营经济服务中心联合区检察院、法院到回龙镇就一民营企业股权纠纷进行调解。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刘富明,区法院民一庭庭长、区工商联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刘萍,区工商联(商会)、民营经济服务中心相关人员等11人参加协商座谈会。

据悉,该公司于2006年成立,原股东为欧X(占33%)、张X(占33%)、张XX(占34%)三人。由于张XX因债务问题,区法院于2018年4月依法判决张XX股份权益转到聂X名下。聂X进入公司后,三位股东就原历史债务等问题多次协商未果。聂提出质疑公司原来的账目管理不规范,不认可原来公司的欠债问题,同时欧X、张X提出要确保正常运转,要求张XX将公司公章交出来保管或每天到公司上班等问题。双方各持己见,进行了多次激烈争执,导致公司近一年来处于瘫痪状态。

座谈会上,在听取了双方的诉求后,与会同志分别发表了相应的意见,提出了司法建议:希望双方本着共同协商、相互信任的原则,不能有任何猜疑。针对有分歧的问题就原公司章程进行协商、修改,建立新的财务、人事制度。针对原债务问题,建议可将原账目进行封存,对有疑问的债权债务先协商,协商不成走司法程序解决。股东之间矛盾纠纷不能因一股东行为损害另外股东权益,要依法依理进行,不能有过激行为,在社会上造成负面影响。为避免造成三方更大的损失,目前当务之急应尽快恢复公司的正常运营。

经过2个多小时的调解后,三位股东就尽快恢复公司正常运营、对公司章程、管理等方面经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本次协商座谈会,通过区检察院、区法院从专业的角度进行分析,帮助企业理顺目前的问题,缓解了企业矛盾升级,体现了法、检两院保障民营企业依法经营的鲜明态度,为企业家增强了信心和动力。既为民营企业指出了一条发展的明路,又为企业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