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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规范民营企业执法检查全面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

作者:徐飞    点击数:4989   来源:广元市工商联   发布时间:2019.05.15

今年是广元市“营商环境提升年”,市委市政府出台了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90条措施,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20条措施,为持续优化全市投资和市场环境,积极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全市民企行业监管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牢固树立法纪意识,真正把精准监督融进去,切实把服务质量提起来,助推全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一是严格涉及民营企业执法备案检查制。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坚持“无备案不检查”原则,全面推行检查事项、检查计划、检查结果备案制,杜绝“想查谁就查谁”“想由谁查就谁查”“想怎么查就怎么查”的不良执法方式,营造开放的市场环境。

二是清理整合涉及民营企业执法检查事项。市、县区行政执法部门对检查事项清单进行梳理,司法行政部门按照“受检企业范围最小化、检查频次最少化、检查事项整合最优化”原则,牵头制定年度“双随机”联合监管工作计划并公示,能联合检查的绝不单独检查,能一次检查的绝不多次检查,做到对违法者“利剑高悬”,对守法者“无事不扰”。

三是强化涉及民营企业执法检查过程监管。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检查前必须制作《行政执法检查通知书》并向社会公示,检查中按规定出示检查证件、全程留痕,检查后将涉企执法检查结果政府门户网站和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进行公示,实现了责任可追溯。

四是创新涉及民营企业执法检查方式方法。将随机抽查工作细化为“制细则、建两库、定比例、双随机、现场查、用结果”六个步骤,明确按照“全面覆盖、动态管理、合理分工”原则,共同完成监管工作任务。全面推广非强制性手段执法,坚持教育引导为先,积极采取指导、建议、提醒、劝告等非强制性方法,防止“重事后查处、轻事前预防”和“以罚代教、以罚代管”。

五是完善涉及民营企业执法检查评价机制。建立执法信息互联互通机制,实现信息共享,提高执法效率。开展“百家企业评执法”活动,在全市范围内随机抽取100家不同类型企业对涉企执法进行评议,公证机关全程参与,评议结果纳入依法行政工作年度考核并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