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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仁寿县出台《仁寿县民营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暂行)》

    点击数:5083   来源:眉山市仁寿县工商联   发布时间:2019.04.10

为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放大效应,引导金融支持全县民营企业快速健康发展,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由眉山市仁寿县人民政府和合作银行共同设立民营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专项用于民营企业融资中发生的风险损失补偿,《仁寿县民营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暂行)》经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

《办法》共七章二十二条,第一章总则共3条,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责任分工共2条,第三章风险补偿基金设立和使用共5条,第四章贷款对象及风险控制共4条,第五章贷款发放及还款共4条,第六章基金监督和管理共2条,第七章附则共2条,分别对基金作用、民营企业和合作银行范围、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和相关单位责任、基金规模、使用条件、补偿范围、使用程序和代偿基金追偿、贷款对象选择、控制融资规模、规定贷款用途、暂停贷款业务、贷款期限、贷款利率、增信措施、融资服务、开展绩效评价、建立惩戒机制、《办法》解释权限和有效期作了明确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