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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渠县工商联召开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学习会

    点击数:5507   来源:达州市渠县工商联   发布时间:2018.08.31

8月30日,中共达州市渠县工商联召开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学习会。会议由县纪委驻县政协纪检组筹备组组长沈琳英主持。

县纪委驻县政协纪检组筹备组组长沈琳英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原本系统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详细讲解了修订后的九大亮点。并对县工商联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作了进一步的要求。

一是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深刻理解和正确把握新修订条例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对照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不利用手中的工作便利为个人捞好处,不拿自己的前途和工作作赌注,做到“三个负责”,即对自己负责、对单位负责、对家庭负责。

二是要严格按照规定和流程办事,坚持原则,不徇私情,对基层商会、行业商会、会员企业、服务对象赠送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实在难以拒收的应及时上交。

三是在工作中发现廉政风险问题,要主动汇报,积极配合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的整改和处理。

县纪委驻县政协纪检组筹备组一行对县工商联机关党员干部职工人人进行了党风廉政建设风险防范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