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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工商联机关学习贯彻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暨市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

    点击数:5321   来源:泸州市工商联   发布时间:2018.07.26

7月24日,泸州市工商联召开机关干部职工会议,学习贯彻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暨市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市工商联副主席甘立祥传达了市委32号、33号文件精神,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郑理作辅导报告。

会议学习了四川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的决定》、《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定》以及省委书记彭清华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了泸州市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

郑理指出:学习领会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是当前一段时期重要的政治任务。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是在全省处于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是省委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市委庚即召开的八届五次全会,进一步要求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部署要求上来,坚决贯彻“一干多支”发展战略,在坚持市第八次党代会和市委八届四次全会决策部署的基础上,坚定决胜全面小康、建成区域中心不动摇,坚定加快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不动摇,以奋进者的姿态加快发展速度、提高发展质量,奋力争创全省经济副中心。

郑理要求: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要把学习宣传贯彻省、市委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重点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四川篇”的丰富科学内涵和明确实践要求,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十个指明”的根本要求;全力参与我市争创全省经济副中心的工作。要广泛动员全市工商联各级干部职工、行业商会、会员企业同参与、同学习、同奋斗,推动全会部署的各项任务在全市工商联系统贯彻落实。

下一步,市工商联将召开全市非公经济代表人士学习贯彻省、市委全会精神,邀请专家为全市非公经济代表人士就全会精神及相关《决定》进行解读,同时采取领导上门宣讲、网络平台传播等方式向全市非公经济代表人士进行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