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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发布《成都市新经济企业梯度培育若干政策措施》

    点击数:5990   来源:成都市工商联   发布时间:2018.07.26

7月24日,成都新经济企业产品和服务供需对接会举行。会上,《成都市新经济企业梯度培育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正式印发实施。

《措施》分为通用政策和专项政策两个方面,根据新经济企业成长特性分层分级、精准施策,实施新经济企业梯度培育计划,强化新经济企业支持与服务,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通用政策适用于所有经认定的新经济梯度培育企业;专项政策则分别适用于种子、准独角兽、独角兽或行业领军企业三个梯度。

通用政策方面,成都实施新经济百家重点培育企业和百名优秀人才培育培养的“双百工程”。同时,建立对口服务机制,成立了市领导挂帅、市级部门和区(市)县政府联动的新经济企业服务专班,分层分级为种子、准独角兽、独角兽或行业领军企业精准服务。《措施》还明确,鼓励各类金融机构为新经济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对银行机构发放的新经济领域小微企业年度贷款平均余额同比增长超过20%的部分,按1%给予银行高管团队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对融资担保公司形成的新经济企业贷款担保代偿,按实际代偿的15%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补贴。设立100亿元规模的新经济发展基金,对新经济企业进行引导投资。

针对新经济人才,成都将建立新经济企业交流圈,市级财政资金每年安排1000万元用于开展新经济企业家能力提升工程、专业培训计划等活动,举办行业沙龙、技术交流、产品推介、高端峰会等专项活动,建立企业家圈子,促进企业间同业、异业合作。根据《措施》,成都还将对进入“双百工程”符合申领条件的优秀人才发放“蓉城人才绿卡”,分层分类提供住房、落户、配偶就业、子女入园入学、医疗、出入境和停居留便利、创业扶持等服务保障。

此外,成都还将促进新经济企业平台化发展和总部建设。对符合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培育平台企业的实施意见》、市政府《关于加快总部经济发展做强国家中心城市核心功能支撑的意见》有关规定的新经济企业予以政策支持。强化新经济企业品牌宣传。市级财政资金每年安排500万元,用于在市内外宣传新经济企业形象、创新产品、优秀案例等。

专项政策方面,成都将对种子企业、准独角兽企业、独角兽或行业领军企业精准施策。对种子企业来说,支持其开展技术创新,按照不超过年度研发投入10%的比例给予最高20万元的资助。对科技小额贷款公司投资种子企业所发生的投资损失,按不超过损失的20%给予补贴,单个机构不超过200万元。

准独角兽企业,将支持其开拓外地市场。对年度市外销售收入超过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鼓励准独角兽企业走出去,对准独角兽企业参加境外知名展会、投资推介会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次、100万元/次的补贴。还将鼓励市级产业基金投资准独角兽企业,支持国有投资公司或政府投资基金与准独角兽企业共同组建产业基金,围绕扩链、补链、强链,进行投资并购,提升企业行业话语权。

独角兽或行业领军企业方面,我市将支持独角兽企业上市。为达到上市条件的独角兽企业对接优质券商机构,开展上市辅导,落实上市政策支持。同时,给予独角兽或行业领军企业“城市合作伙伴”地位。在城市建设、社会治理等领域发布城市机会清单、新经济产品和服务供给清单,为企业提供应用场景并建立“一事一议”工作机制;联合企业协同制定相关政策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