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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工商联举办法律服务工作暨法律风险防范培训会

作者:刘力赫    点击数:4280   来源:维权处   发布时间:2018.07.05

7月3日至4日,省工商联法律服务工作暨法律风险防范培训会在成都举办。21个市(州)工商联分管法律服务工作的领导、法律服务工作部门负责人及部分县(市、区)工商联分管法律服务工作领导,省工商联直属商协会和团体会员分管法律服务工作的负责人共120余人参加培训会。全国工商联副主席、省政协副主席、省工商联主席陈放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工商联副主席胡景寿,省司法厅副厅长周芳出席会议,省工商联党组成员、秘书长廉南主持开班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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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省司法厅与省工商联签订了《关于建立合作机制的框架协议》,建立健全双方在政策制定、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商会调解等方面的长效合作机制,合力加强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促进相关政策的落地落实。省司法厅基层工作处副处长张敏围绕加强商会人民调解、促进社会和谐,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执法监督处副处长赵炜围绕民营企业经济犯罪法律风险防控,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张兴全围绕产权的司法保护和企业法律风险的防范分别作了专题授课;广安市工商联、眉山市丹棱县工商联等11个单位,就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进一步做好新时代工商联法律服务工作作了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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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放主席对全省各级工商联和商会紧扣两个健康主题,坚持政治建会、团结立会、服务兴会、改革强会,积极参与立法协商,大力开展法律维权,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创新“法律三进”形式,强化法律服务,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等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为我们在新形势下做好非公有制经济领域法律服务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明确指出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保障就是重要的发展环境,建立全省统一的企业维权服务平台和政府失信追责机制,依法加强企业平等保护和产权司法保护,保证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切实维护企业家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营造放心投资、专心创业、安心经营的良好环境。他强调,全省各级工商联和商会的同志要认真学习,在学懂弄通的基础上落到实处,切实转化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行动自觉;要准确把握新时代非公有制经济领域法律服务方向,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任务,紧扣“两个健康”主题,以更加精准的定位和举措,助力非公有制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深刻把握新时代治蜀兴川的法治保障,聚焦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反映最强烈、最亟待解决的法治问题,围绕阻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律障碍、有违公平的法律法规条款、产权保护、“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构建等重大课题,发挥工商联和商会的优势作用,深入调查研究,切实做实做优法律服务,为民营企业轻装上阵、减负前行营造更好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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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景寿副主席代表陈泉书记,结合学习贯彻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对做好新时代工商联法律服务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必须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确保党的方针政策在非公有制经济领域贯彻落实、围绕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开展法律服务工作;二是理清思路,找准新时代工商联法律服务的着力点,抓住保护非公有制市场主体产权、依法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引导和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等重点工作,营造有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环境、法治环境、舆论环境,为“两个健康”保驾护航;三是强化保障,努力提高工商联法律服务水平,加强工作方法创新,优化资源整合,调动各方维护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力量,加快建设适合各地民营经济发展需要、形式多样的法律维权工作机构,加快建立中小企业维权援助机制,完善非公有制经济法律服务网络,把工商联法律服务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更高水平。

周芳副厅长在讲话中指出,长期以来,省司法厅与省工商联紧紧围绕进一步优化四川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助力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进行了形式多样、卓有成效的交流与合作。合作机制框架协议的成功签署,省工商联、省司法厅在合作层次、合作领域、合作内涵等方面都将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随着双方之间经常化、长效化的交流合作平台和衔接联动机制的建立,必将进一步整合全省工商联组织和司法行政系统的优势资源,凝聚起保障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工作合力。司法厅将着眼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多层次、多领域、个性化的专业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