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省联所属商(协)会

省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赴省文化产业商会调研

作者:陈婷    点击数:5349   来源:四川省文化产业商会   发布时间:2017.09.08

9月7日,省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调研组组长、省民营办行政申诉维权中心副主任邬春晖一行到四川省文化产业商会开展“起草四川省民营企业权益保护办法暨建立省领导联系商协会制度”调研工作。商会相关会员单位代表参加了此次调研活动。商会执行会长夏洪主持调研座谈会。

IMG_20170907_095926.jpg

与会企业家们从当前落实民营企业产权保护存在的突出问题、企业合法权益最容易受到侵犯和不公正对待的有哪些领域、如何发挥商(协)会在民营企业权益保护中的作用、如何促使政府履约守诺等方面畅所欲言,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企业家们建议,第一,进一步从顶层设计上,完善民营企业法律保护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构建有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法律环境;第二,进一步简化民营企业的“入门”和“退出”,可以在“天府新区”等有条件的开发区、试验区进行民营企业的探索试点;第三,加强对创新创业的广大中小型企业(特别是民营文化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并建议有关部门细化民营企业人才管理和服务的相关制度和办法,让民营企业能够留住人才、管理好人才;第四,要大力培育“产权意识”,特别是“契约意识、权利意识、财产意识”,加大对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第五,要为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在“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基础上,按照市场投资规律,公开公平公正地决定产业项目扶持资金的流向和数额;第六,积极引导资本投向民营新兴企业,让民营企业成为战略新兴产业的推动者;第七,建立完善的社会咨询服务体系,强化商协会在行业自律中的作用,充分发挥民营经济领域社会组织的职能作用;第八,扶持小微民营企业发展,制定省级支持小微民营企业发展的专项政策,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切实降低小微企业的税赋负担。

四川省文化产业商会会长张建华建议民营企业权益保护办法在顶层设计上要让民营企业放心、在运营管理层面上要给民营企业信心、在路径设计方面敢为民营企业用心,所有规定能细化、量化、深化,最终能落到实处,体现价值。

最后,邬主任指出,“四川省民营企业权益保护办法”初稿将在月底呈现出来,最终将尽可能客观反映民营企业家的诉求和建议,让办法能更加接地气、落实处,更加有力于民营企业发展。非常感谢四川省文化产业商会组织本次调研座谈会,希望商会能在企业与政府部门之间搭建起沟通协调桥梁,继续推动民营经济发展,更好地发挥商会的平台优势和资源整合功能。

四川省文化产业常务副会长、成都长江紫东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21文化创意园董事长李迎,商会常务副会长、四川电影电视艺术制作中心董事长、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文博学院院长岳湛,商会常务理事、北京中视瑞峰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总经理李杨舟,商会法律顾问、四川省文产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杨君,商会常务理事、四川省文化产业商会知识产权保护与运营中心主任、四川金和创意商业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郭凯等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