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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发布《成都市军民融合企业(单位)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点击数:8752   来源:成都市工商联   发布时间:2016.11.30

11月25日,为加快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鼓励优势民营企业参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支持军工技术拓展民用市场,培育一批军民融合特征明显的企业,壮大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市场主体,推动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成都市发布《成都市军民融合企业(单位)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根据《办法》规定,成都市于发布之日起开展全市军民融合企业的认定工作,对依法在成都市范围内登记注册,承担武器装备和配套产品科研、生产、修理、技术服务的单位(含军队保障性企业),以及由军工单位出资设立的企业,均可认定为军民融合企业将纳入军民融合企业名录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