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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工商联(民营办)关于市经济发展软环境的调研

    点击数:5349   来源:遂宁市工商联   发布时间:2016.09.30

2016年7-8月,为积极参与全市经济发展软环境整治专项行动,遂宁市工商联(市民营办)主动作为,联合市效能办采取发放问卷、走访企业、集体座谈、个别访谈等方式,广泛了解企业家对遂宁市政策法制环境、政务服务环境、社会人文环境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一、对遂宁市经济发展软环境的整体评价

从收回的近200份调查问卷、走访座谈的近20家企业来看,企业家对全市经济发展软环境总体评价较好,对近几年市委、市政府在改善投资环境方面作的努力表示肯定,职能部门服务发展意识逐渐增强,服务的方式方法不断创新,服务的效果越来越明显,人为的设置障碍逐步减少。尤其是去年和今年市委市政府下大力气对发展软环境的专项整治取得较好成效。企业对政府实行的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重大项目VIP制、企业“宁静日”等制度充分认可,对经济发展软环境比较满意。

二、对遂宁市经济发展软环境反映的主要问题

调研中,尽管受访企业对我市经济发展软环境总体感觉较为满意,但与成都、重庆、绵阳等地相比,仍有许多不足和值得学习改进的地方。具体表现为:

一是政策环境相对滞后,民营企业投资意愿不浓。我们的招商合理政策原来主要是在税收“减三免三”等和配套商业用地方面。但现在税收不能减免了,商业用地不如前几年值钱了,招商的优惠政策的吸引力大大减弱了。(重庆在引进实体项目给予介绍人8万工作经费,并根据实际投资额再按比例奖励)。在奖励扶持政策上,近两年,市县(区)财政压力较大,企业扶持资金基本是靠项目资金来奖励,而项目资金在哪里投资都可以争取,财政的工业发展基金和奖励资金对于政府而言是鼎力相助,但对企业发展却是杯水车薪,吸引力不够。对发挥异地商会、在外遂商作用,大力开展招商引资没有扶持政策。每年不管工商联还是投促委都依托外地遂商开展了大量的商务活动,但没有任何经费补贴(达州、广安、宜宾等地每年要给异地商会拨付一定招商经费,聘请外地商会会长为招商顾问等),全是义务劳动,致使在外遂商的消极应付态度已经出现。同时,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民营企业尤其是实体企业普遍感到市场疲软、收入下降、利润减少,保生存压力很大。加上民间投资渠道不畅,政策不优,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一些银行存在惜贷抽贷断贷行为,导致民营企业信心受挫,投资意愿不足,民间投资大幅下滑。

二是敢于担当意识缺乏,部门主动服务意识不强。一些部门及领导干部为民营经济服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足,一些干部不能准确定位“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冠冕堂皇地用企业“宁静日”为借口,刻意与民营企业保持距离,不愿意主动为民营企业提供指导和服务;有的干部对企业的底子了解不清,情况不明,服务缺少支点,缺少手段。企业家普通反映,现在到部门办事,是“门好进、脸好看、事却更加难办”。很重要一个原因就是党政干部缺乏担当,执行政策简单生硬影响办事效率一件小事,主要领导要看分管领导签字,分管领导要看股室负责人签字,股室负责人对照规章制度逐字审核签字,稍有与政策要求不规范的地方,怕担责就出现“中梗阻”,反复让企业递交这样那样手续,把简单问题复杂化,复杂问题程序化,程序问题会议化,导致一些反映的问题不了了之。

三是政策制度落实不够,民营办职能未有效发挥。不少企业反映,政府扶持企业的很多项目企业不知晓,比如发改、经信、科知、农业等部门中、省项目资金很多,但基本是部门给谁谁才知道,部门不给的企业就不知道,信息不畅导致企业待遇不公。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宣传不够,很多企业不清楚部门具体有哪些项目被取消或下放、转移。虽然政府出台了鼓励遂商返乡创业和吸引人才的政策措施,但是具体的优惠政策没有落地。为发展工业而制定的一些优惠政策总是得不到真正兑现或被打折扣,企业无可奈何,抱怨政府不讲信用”。一些部门和县区对部分优惠政策理解不透、把握不准,缺乏具体实施细则、政策落实权责关系不明确、好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企业享受政策成本高。市民营经济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虽然设立在市工商联,但是没有任何编制和工作人员,工作开展层次水平低,基本的民营经济发展数据、信息收集都没有起建立长效机制。市委政府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关注力度有待增强,民营企业家座谈会原则上一年1-2次,现已有三年没有举行,市级领导联系重点民营企业制度执行不力,近两年大部分领导还未到所联系企业走访调研一次,很多市级领导并不知道所联系企业在什么地方。

四是舆论宣传引导不够,企业家的荣誉感归宿感不强。一方面,个别地方和单位存在“热”外来企业,“冷”本土企业情况,总感到外来和尚好念经,对本土企业的支持扶持和宣传力度不够。另一方面,经济下行情况下,社会上对企业家的四处躲债、破产倒闭甚至无奈跳楼等负面消息大肆渲染,导致社会大众对企业的不信任逐渐增多,而主流媒体在宣传报道企业正能量方面较少,比如正常生产,解决了多少劳动力、维持了多少家庭生计,为国家社会创造了多少税收,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又有哪些贡献等方面说得较少,从舆论导向上把企业家置于了社会的对立面,有时让心力交瘁的企业家失去了精神依靠。

三、对提升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几点建议

一要大力营造支持有力、落实到位的政策环境。要切实把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遂委发【2013】19号)和《遂宁市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十条措施》(遂府函【2013】173号)落实到位。要认真研究出台我市在新经济形势下刺激经济增长的相关产业激励政策,与周边地区相比形成政策激励优势,以政策促发展。要加大民营经济培植力度,坚持先予后取,放水养鱼。要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快建立完善以民营经济为主要服务对象的信用担保体系;加大用地扶持力度,努力满足民营企业用地需求;加大人才扶持力度,鼓励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各类人才投身经济建设主战场,壮大民营企业人才队伍。加大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宣传力度,加强对中、省有关产业扶持政策公示公告,畅通企业的信息渠道,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

二要大力营造服务到位、办事高效的政务环境。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民营企业家是功臣”的观念,加快职能转变,简化办事手续,降低办事成本,改进服务方式,创新服务手段,提高行政效率,为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平台。要加快推进创新落实干部正向激励、容错纠错、澄清保护机制,为党政干部担责减压,为好干部撑腰,为担当者担当,真正让想干事的干部有平台、有后台。同时,也要加大对经济发展软环境专项整治的督查力度,对故意破坏经济发展软环境、影响政府形象的如推诿扯皮、吃拿卡要、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公开曝光,严肃问责。

三要大力营造依法办事、热情服务的法制环境。执法部门要规范执法行为,公正执法、依法办事,恪尽职守、热情服务,落实公开服务承诺制度。加大“三乱”整治力度,在收费和处罚上坚持就低和从轻原则,切实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坚决杜绝个别执法部门表面上大喊支持企业发展,暗地里下达罚款任务的行为;坚决打击偷税漏税、制假售假、走私贩私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树立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的良好市场形象。建议学习珠海市等发达地区做法,制定地方性民营企业发展条例,从法制源头保护民营企业正当权益。

四要大力营造放心投资、安心发展的社会环境。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引导广大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多宣传报道企业在解决用工、税收贡献、社会担当、慈善公举等方面凝聚正能量的事件,不断增强企业家产业报国的自豪感、荣誉感,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社会环境,营造从事民营经济、服务民营经济光荣的社会氛围。要把支持、宣传、推动民营经济发展作为新闻宣传报道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支持民营企业家参与政治生活,真正使民营企业家在政治上有荣誉、社会上有地位。

此外,对调研中民营企业反映的几个问题的建议:把工业厂房建设规划与商业地产住房建设规划区分开来,只要不涉及街面或重点区域的工业厂房,建议都不纳入市规委会统一研究,或者专门设立工业厂房建设的规委会,开辟绿色通道,加快厂房建设速度;消防设施配备和消防收费要充分结合企业实际,不要按图索骥、墨守成规,在能保证消防安全的前提下,尽量降低企业成本;政府要成立小额担保贷款尤其是转贷基金和专门的审贷小组,简化审批流程,限时一周内办结制,尽量帮助小微企业渡过难关。为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协调省级银行部门参照沿海地区做法,把审批权限下放到市县银行,提高放贷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