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为进一步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都市新都区工商联机关党支部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活动中,区工商联党组书记张胜利带领全体党员学习了区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他强调,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是党员身份的重要体现,也是党员应尽的义务,更是党员党性观念的基本要求。每一位党员同志要按照《通知》要求,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缴纳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