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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工商联认真学习贯彻问责条例深入实践运用“四种形态”

    点击数:5347   来源:成都市工商联   发布时间:2016.08.05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成都市工商联党组认真组织学习,领会精神实质,研究贯彻意见,全面从严治党,以问责条例为载体,以“四种形态”为抓手,积极在全会领导干部中营造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的氛围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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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关键少数,将从严治党的思想认识再度深化。按照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带着问题学、领导带头学的方式,分别召开党组会和专题会,由党组书记和纪检组长对问责的6种情形、7种方式、3个主要对象和1个时限进行领读领学,深刻把握问责条例具体要求,明确“问谁责、谁来问、问什么、怎么问”等关键环节,从党纪层面抓住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重塑领导干部廉洁务实、拒腐防变的约束刚性,让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真正利剑高悬,进一步激浊扬清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生态。

强化担当精神,将履职尽责的主体责任再度压实。紧盯问责条例规定的六种问责情形,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创新清单管理模式,通过建立履责纪实台账和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将严肃问责的要求传导到基层、压实到末梢,构建了覆盖党组领导班子、领导班子成员和内设处室负责人的三级问责落实机制。党组建立了每季度落实清单情况通报制度,纪检组建立了季度动态提示制度,“双剑合璧”地倒逼责任清单各项任务落实到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聚焦四种形态,将执纪问责的工作机制再度健全。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党组和纪检组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问责重点,紧紧抓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筹划制订《市工商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实施办法》和《派驻市工商联纪检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实施办法》,紧密联系实际,明确具体责任,进一步细化问责内容、对象、事项、程序、方式,厘清批评教育、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执纪问责的实施情形和范围,从严从实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和党组织责任,实现问责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具体化。真正拉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笼口,切实传递“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震慑力,让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成为权力运行约束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