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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南溪区出台产业扶贫周转金管理办法

    点击数:6304   来源:宜宾市南溪区工商联   发布时间:2016.07.27

根据省、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产业扶持周转资金使用管理的有关要求,探索建立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良性循环的长效机制,增强贫困户“造血功能”,促进全区贫困村“摘帽”和贫困户脱贫,近日,宜宾市南溪区结合实际情况,及时出台了《南溪区产业扶持周转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规定了产业周转金的标准、发放流程和监督、管理。

一是明确资金标准。产业扶贫周转金由财政补助和社会捐赠两部分组成,按照各乡镇(街道)的贫困户数给予30—60万元的周转金额度,每户借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0元、使用期限1—2年,对周转金不能满足贫困户借款需求的,由区、乡镇(街道)财政补足。

二是规范发放行为。按照“户申请—村核实—乡镇(街道)审批发放”流程,审核合格后由乡镇与借款人签定借款合同,通过“一卡通”将资金拨付给借款农户,扶持农户发展种子、种苗、种禽引进,购置小型农用机具、加工设备等。

三是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定期检查监督、工作情况报告等监督管理制度,明确乡镇(街道)作为周转金责任主体,定期将借还款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