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杨晓瑜    点击数:5894   来源:会员处   发布时间:2016.07.14

各直属商会:

近日,省民政厅印发了《关于开展2016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川民发〔2016〕109号),启动2016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现将该通知转发你们,希望各商会根据文件精神,积极做好以下工作:

一、高度重视评估工作。社会组织评估是规范社会组织行为,创新社会组织监管机制,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商会要充分认识评估的重要意义,符合条件的都应积极主动参与评估。

二、做好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评估工作是对社会组织的客观评价,评估结果对社会组织今后的工作和发展都会产生重要影响。报名参加评估的各商会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努力争取达到较好的评定等级。

三、抓住开展评估工作的重要契机,进一步做好商会自身建设。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社会组织的作用日益重要,承担的工作任务也会越来越多。各商会要借参与评估的有利时机,加强内部管理和诚信建设,继续提高自身服务水平,积极开展业务活动,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发挥重要作用。 

 附件:《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川民发〔2016〕109号)

                

四川省工商业联合会


                              201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