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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执行《四川省创新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作者:毛光宝    点击数:7717   来源:维权处   发布时间:2016.03.09

各市(州)工商联、行业商会、团体会员:

《四川省创新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由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为切实做好贯彻落实工作,结合《方案》要求和工商联职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抓好落实

各级工商联组织、行业商会、团体会员、企业会员要站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省委十届四次、五次、七次全会精神高度,充分认识推进创新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加快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各级工商联组织要按照《方案》要求,高度重视非公有制企业民主管理工作,加强领导,安排专人负责,制订工作计划,保质保量完成牵头工作和相关配合工作;要加大对行业商会、异地商会和乡镇(街道)商会的工作指导,支持商会建立联合工会和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组织,帮助它们开展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引导会员自觉遵守保障职工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主动建立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

各市(州)工商联要主动配合工会组织对本地贯彻执行《方案》情况开展督促检查,掌握工作进展,及时发现、分析和解决贯彻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纠正违反《方案》规定的行为。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级工商联组织、行业商会、团体会员要把《方案》的执行与推进依法治省工作、以“守法诚信、增强发展信心”为重点的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以及参政议政、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相结合,统筹部署,协同推进。要综合采取新闻宣传与活动宣传、社会宣传与企业内部宣传、广泛宣传与专题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网络等媒体作用,广泛开展《方案》的宣传活动,营造创新非公有制企业民主管理制度改革的良好氛围;要加大教育培训力度,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座谈会、研讨会、经验交流会、现场观摩会等,引导非公有制企业树立“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形成企业与员工共建、共享、共赢的良好局面

三、深入调研,积极探索

各级工商联组织、行业商会、团体会员要积极面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及企业转型升级所带来的企业组织形式、用工方式和分配方式的变化;以及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速推进带来的职工队伍内部结构多元化,职工思想观念、利益诉求日趋多元多变等给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带来了新的挑战。要积极探索新形式下拓宽职工民主参与的途径和方法,深入调研不同职工群体特别是青年职工群体的利益诉求,着力破解《方案》贯彻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难题,使职工有效参与企业管理,有序表达利益诉求。

四、典型带动,制度引领

各级工商联组织要及时对非公有制企业创新民主管理制度改革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中涌现出的好典型进行总结,大力宣传,形成影响力;要认真执行《方案》规定,要把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健全厂务公开民主管制度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情况作为工商联评先推优、推荐政治安排的必要条件建立相关约束与激励措施,督促企业建立健全企业民主管理制度,确保《方案》贯彻执行落实到位;要把非公有制企业是否建立工会和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劳动关系是否和谐作为推荐执常委、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和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等政治安排的必要条件 


 

                                                   四川省工商业联合会

                                                            2016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