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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实施方案

    点击数:17757   来源:经济处(社扶办)   发布时间:2016.03.03

四川省工商业联合会

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四川省光彩事业促进会

推进“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实施方案

 

各市(州)工商联、扶贫移民局(办)、光彩会,有关商(协)会、民营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务实推进“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根据全国工商联、国务院扶贫办、中国光彩会《“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方案》、《关于推进“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的实施意见》和推进“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四川省“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以民营企业及民营企业为主体的商(协)会和其它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为帮扶方,以全省11501个建档立卡的贫困村为帮扶对象,以签约结对、村企共建为主要形式,动员广大民营企业响应党和国家号召,履行社会责任,投身精准扶贫,实现民营企业与全省贫困村结对帮扶全覆盖,帮助贫困村、贫困户加快脱贫进程,为我省实现“两个跨越”,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力量。

二、帮扶原则

(一)坚持“主动参与、积极作为,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组织和引导民营企业迅速投身到“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之中,帮助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致富。

(二)坚持“义利兼顾、以义为先,村企合作、互惠双赢”的原则,发挥民营企业综合优势,参与贫困村产业开发,通过村企共建实现企业转型升级和贫困村脱贫摘帽。

(三)坚持“精准识别、精准规划,精准帮扶、精准脱贫”的原则,民营企业帮扶重点向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聚焦,做到帮扶对象精准、帮扶内容精准。

三、帮扶途径

各级工商联、扶贫移民局(办)和光彩会要指导民营企业制定帮扶规划。民营企业要结合企业生产经营状况、产业优势和特点选择一项或多项帮扶途径。

(一)捐赠扶贫:民营企业发扬中华民族扶危济困传统美德,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捐款捐物、助学、助老、助残、助医等形式,改善结对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二)智力扶贫:民营企业借助人才优势开展智力帮扶,开展实用技术、生产技能、经营管理等技能培训,提高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帮助结对村群众更新生产生活观念,提高生产技能和生活质量。

(三)就业扶贫:民营企业采取多种形式,通过本企业或上下游企业为结对村提供就业岗位,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就业质量,增强劳动力的可持续就业能力。

(四)产业扶贫:发挥民营企业资金、技术、管理等优势,通过投资兴办企业,开发结对村的资源,提高生产力、提升附加值,带动贫困村经济发展。

(五)商贸扶贫:发挥民营企业市场开拓能力以及渠道和信息优势,通过采购、代销、委托加工、农企直通车等形式,帮助结对村对接外部市场,带动农户增收。

(六)其它扶贫:积极创新扶贫模式和途径,采取多种形式和路径实施扶贫帮困。如:民营企业与政府合作(PPP)模式参与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及公共服务、资源开发;指导和扶持结对村致富带头人创办企业,激活贫困地区内生动力;牵头组建或参与管理农村专业合作社,提高贫困群众的生产组织化水平;从企业中选派人员驻村帮扶,带领贫困群众发掘优势、创业致富;发挥企业家个人影响力,为结对村引入更多扶贫资源;利用互联网技术,开展电商扶贫;组织企业员工开展志愿者服务;为贫困村和贫困户提供低息或无息贷款,在结对村设立产业帮扶基金,按照低息运行、滚动发展原则,以金融手段帮助农户发展生产等。

四、帮扶要求

(一)“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的帮扶对象是省委确定的11501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及贫困户;原则上是一企帮一村,鼓励有实力的企业一企帮多村,也可以多企帮一村(每村帮扶企业不得超过5个,且各企业应确定帮扶重点和具体项目),结对帮扶要签署书面帮扶协议(附件1),建立脱贫长效机制。

(二)各级工商联、扶贫移民局(办)和光彩会是“万企帮万村”的责任单位,负责宣传发动、对接协调和检查督导;成都、德阳、绵阳、宜宾、泸州、乐山、攀枝花等7个经济相对发达的市及所属县(市、区),除完成本地贫困村结对帮扶任务外,要组织民营企业与对口支援藏区县的贫困村结对帮扶(附件2),并纳入考评范围;各市(州)工商联牵头,要在本区域至少打造1个“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示范村,通过示范引领把行动推向深入,本区域无贫困村的,要在对口支援的贫困地区至少打造1个示范村。

(三)各级直属商(协)会要积极组织会员企业参与行动,省级直属商(协)会应至少独立帮扶5个贫困村、市(州)级直属商(协)会至少帮扶2个贫困村、县级直属商(协)会至少帮扶1个贫困村;各级工商联(商会)副主席(副会长)、常(执)委企业至少独立帮扶1个贫困村(原则上不能与所在商、协会帮扶村重叠)。

(四)省工商联把大小凉山彝区13个贫困县作为帮扶重点,牵头组织民营企业对口帮扶,确保每个贫困县有1个省级直属商(协)会和1个副主席(副会长)企业对口帮扶,同时,参与帮扶的省级直属商(协)会和副主席(副会长)企业要至少结对帮扶1个贫困村。

(五)民营企业要主动与当地工商联、扶贫移民局(办)和光彩会对接,接受当地的统一指导与协调;提倡有条件的企业采取区域产业发展的模式包干帮扶一个或多个贫困村,鼓励各类中小企业采取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帮扶贫困村或贫困户。

五、方法步骤

按照省委“五年集中攻坚、一年巩固提升”的脱贫攻坚总体部署,以“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为载体,助推全省贫困村到2020年如期脱贫,实现全面小康。

(一)健全机构、深入动员(完成时限:2016年3月31日)

1.成立由本级工商联、扶贫移民局(办)、光彩会主要领导任组长,三方有关领导参加的“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商联。领导小组要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完善联络对接机制,制定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

2.各级工商联、扶贫移民局(办)、光彩会要深入商(协)会、民营企业及贫困村进行调查摸底,开展宣传发动,传达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全国和省《“万企帮万村”行动方案》等,讲清国家方针政策,公开对接联络方式,引导民营企业积极投身行动。

3.有关商(协)会、民营企业要成立帮扶工作组,安排专人进行联络沟通和组织实施,主动与当地工商联、扶贫移民局(办)、光彩会对接,选择帮扶对象,明确帮扶内容。

(二)分解任务、制定计划(完成时限:2016年4月30日)

1.各级工商联、扶贫移民局(办)、光彩会要引导民营企业选择帮扶对象、赴贫困村考察调研,组织签订《村企(商/协会)结对帮扶及共建协议书》。

2.民营企业要根据自身产业优势和特点,结合贫困村资源禀赋、特色优势、经济状况选择帮扶内容,制定帮扶规划,明确“帮什么、如何帮”,达到什么目标,什么时候落实等。

3.以市(州)为单位,在本区域内挑选至少1个贫困村作为示范村重点打造。省工商联、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省光彩会将从推荐的示范村中选择5个村作为推广典型上报全国工商联、国务院扶贫办和中国光彩会。

(三)调研督导、跟踪问效(完成时限:2016年10月30日)

1.各级工商联、扶贫移民局(办)、光彩会适时深入签约结对村开展调研督导,及时掌握行动开展情况、项目落实进度、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等,总结推广经验,督促民营企业和贫困村共同抓好工作落实和项目落地。

2.通过情况反馈、参政议政等多种渠道,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对“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的大力支持,健全和落实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扶贫开发的优惠政策,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遇到的实际困难,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四)年度考评、总结表彰

1.各级工商联、扶贫移民局(办)、光彩会要积极协作,利用多种途径,动员民营企业与贫困村结对帮扶,确保民营企业与建档立卡贫困村结对帮扶全覆盖。

2.对照“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考评内容进行自查与总结,重点查找“是否健全组织、配备人员,是否按要求签订帮扶协议、落实帮扶项目,是否完善资料、做好统计”等,并做好年度工作总结。

3.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省上将采取抽查、市(州)轮换交叉检查的方式考评落实情况,对工作积极主动、成绩突出的单位、企业和个人,将按照考评办法给予表彰奖励。工作消极被动,没有按要求完成任务的单位将通报批评,并将相关情况通报本级党委政府。

(五)持续发力、攻坚克难(完成时限:2016年至2020年)

1.持续抓好动员,引导更多的民营企业投身到精准扶贫行动中来,确保贫困村脱贫前始终有民营企业结对帮扶;抓好年度和阶段性工作落实,定期开展调研督导、检查考评,按时间节点上报相关报表和总结材料;对已脱贫的贫困村,帮助建立产业发展长效机制,做好跟踪问效,防止返贫。

2.直属商(协)会利用组织、行业、市场优势,为会员企业提供帮助,督促企业按计划落实帮扶项目,动员更多企业加入“万企帮万村” 精准扶贫行列。

3.民营企业要按协议和规划,持之以恒开展帮扶工作,为贫困村摘帽、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做出贡献;要在帮扶过程中积极寻找产业项目,推进创新驱动和转型发展,实现互惠双赢。

4.民营企业在帮扶过程中,如果遇到经营困难或其它不可抗力,预计难以完成帮扶目标的,各地工商联、扶贫移民局(办)、光彩会要主动协调其它民营企业接力帮扶。

5.各市(州)按时间节点完成和上报以下材料:

①《“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领导小组名单及联络人》(附件3),2016年3月31日;

②《“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示范村推荐表》(附件4),2016年4月30日;

③《“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村企结对帮扶名单》(附件5),2016年5月31日;

④《“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村企结对帮扶进度表》(附件6),每年6月30日、12月31日;

⑤《“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帮扶统计表》(附件7),每年6月30日、12月31日;

⑥《“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年度工作总结》(附件8),每年12月31日。

六、责任分工

各级工商联、扶贫移民局(办)、光彩会要通力合作、加强沟通,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从严要求、落实责任、解决问题、务求实效,履行好部门责任。

(一)各级工商联、光彩会牵头,扶贫移民局(办)配合。组织民营企业与贫困村对接,建立结对帮扶关系;争取党委政府促进结对帮扶企业的健康发展,优先享受当地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要教育引导民营企业在结对帮扶过程中守法诚信,充分尊重和保护贫困群众利益;发挥行业商会、异地商会在“万企帮万村”行动中的特色优势和积极作用,营造行动的良好氛围和强大声势。

(二)各级扶贫移民局(办)牵头,工商联、光彩会配合。主动提供本地贫困村详细情况(地理资源、人口结构、产业优势等),梳理扶贫开发相关支持政策,安排专人与民营企业对接;本级专项扶贫资金、行业扶贫项目,优先向结对村倾斜;本级统筹支配的扶贫贴息贷款,要优先支持参与结对帮扶的民营企业;要协调政府有关部门,确保企业在结对村的各类投资和捐赠,依法享受优惠财税政策;企业在帮扶过程中遇到障碍和问题时,要积极协调予以解决。

(三)各级工商联牵头,扶贫移民局(办)、光彩会配合。组织民营企业与贫困村签署帮扶共建协议,跟踪掌握工作进度,督促帮扶项目落实;加强与上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按时间节点和要求完成好各类数据统计、材料撰写,并对口上报省工商联、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省光彩会(附件3至附件8)。

七、奖励措施

(一)在“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中成绩突出的民营企业、单位和个人,推荐参加中国消除贫困奖、中央和国家机关定点扶贫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全国社会扶贫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以及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等表彰活动评选。

(二)根据“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相关要求,贫困村整体脱贫后,经村民委员会出具书面证明,认定民营企业为本村脱贫做出了重大贡献的,将上报全国工商联、国务院扶贫办、中国光彩会联名为企业在该村树碑,铭记企业的功绩。

(三)组织开展“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成绩突出的工商联、扶贫移民局(办)、光彩会,给予工作经费奖励,并作为行动优秀典型报省委省政府,特别优秀的将推荐参加全国性表彰奖励。

 

附件:1.村企(商/协会)结对帮扶及共建协议书

           附件1.doc

      2.经济较发达的7个市对口支援县名单

            附件2.doc

      3.“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领导小组名单及联络人

            附件3.doc

      4.“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示范村推荐表

           附件4.doc

      5.“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村企结对帮扶名单

          附件5.doc

      6.“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年度村企结对帮扶进度表

            附件6.doc

      7.“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帮扶统计表(汇总)

            附件7.doc

      8.“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年度工作总结

           附件8.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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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2月23日